质量监管办公室(督导办、评建办、双高办)

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办、评建办、双高办)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决定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各类教学评估、项目申报、建设、结项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质量监管办公室现有主任1名,质量管理与考核管理员1名,教学督导员1名,质量与评估档案管理员1名。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决定。

2、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检查,会同教务处每学期针对教学基本环节(教学准备、上课、作业、考核及成绩评定等)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随机听评课活动,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组织开展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教学督导信息员的管理,通过学生信息员收集课堂教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解决。

5、负责组织开展每学期的各项评教工作。

6、每月一期编发教学督导简报,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先进典型进行通报。

7、牵头组织协调双高建设等项目的申报、论证、建设、结项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任务书的修订、完善和论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对建设方案、任务进行具体分解。

8、指导、督促各项目组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的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计划。

9、实时监控、通报各项目组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0、负责项目建设档案管理、项目建设阶段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11、牵头组织协调各类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及时了解全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情况,及时向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信息和建议,做好协调、服务与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教学评估任务的落实。

12、负责完成每两年一次的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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